最近,整治互聯網低俗之風的行動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然而,事情的發展大大出乎了我們的預料,各大移動公司這幾天推出了「發送』黃段子『就要屏蔽簡訊功能,並持身份證,寫檢討書才能開通」的新政策,這一政策立即在網路上引起了軒然大波。我從sohu新聞(原文鏈接:http://news.sohu.com/20100120/n269706528.shtml)里找到了一些通訊公司的說法,大家可以一起分析下:

第一條,是東莞移動的:

移動客服的話務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日前該公司正配合公安部門開展手機違法簡訊治理,治理範圍包括:假冒銀行或以銀行名義發手機違法簡訊進行詐騙或者敲詐勒索公司財務的,散播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內容或者教唆犯罪、傳授犯罪方法的,只要涉及其中一項,哪怕只發送了一次,被通信公司檢測系統發現或被客戶投訴確認,就會被關停簡訊功能。

第二條,是上海移動的:

上海移動方面表示:「移動會根據公安部門提供的一系列關鍵詞對手機簡訊進行先期過濾,而界定『黃色淫穢』,則是根據國家九部委發布的13項技術標準。一旦發現有問題,將對該手機號碼進行暫停簡訊功能的處理,用戶如果有異議,可去公安部門進一步對簡訊內容作鑒定。」

PS:我上網找了下,所謂13項技術標準大約是:

1.表現或隱晦表現性行為、令人產生性聯想、具有挑逗性或者污辱性的內容;
2.對人體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寫;
3.對性行為、性過程、性方式的描述或者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語言;
4.對性部位描述、暴露,或者只用很小遮蓋物的內容;
5.全身或者隱私部位未著衣物,僅用肢體掩蓋隱私部位的內容;
6.帶有侵犯個人隱私性質的走光、偷拍、漏點等內容;
7.以挑逗性標題吸引點擊的;
8.相關部門禁止傳播的色情、低俗小說,音視頻內容,包括一些電影的刪節片段;
9.一夜情、換妻、SM等不正當交友信息;
10.情色動漫;
11.宣揚血腥暴力、惡意謾罵、侮辱他人等內容;
12.非法「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
13.未經他人允許或利用「人肉搜索」惡意傳播他人隱私信息

      這就說明,移動公司的系統會查看用戶的簡訊內容,並從中找出相關的關鍵詞,並送到相關部門鑒定,而在這個過程中,用戶所發送的簡訊內容將被通信公司截留,儲存,轉發等等。而關鍵的問題是,到底誰進行以上的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也就是說,除了公安機關,無論是工信部還是電信公司都沒有權利對用戶的簡訊息進行檢查。工信部不是公安機關,中國移動只是一個企業。換言之,通信公司的做法就是打著配合的旗號公然踐踏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的行為。

    治理垃圾簡訊固然是一件利國利民的是,就我自己而言,我自己也深受垃圾簡訊的危害,我每天手機中都會收到大量的詐騙信息,違法廣告等內容。但是某些企業的做法實在令人費解,或許,常年的壟斷地位使得他們已經自認為是一個政府職能部門了吧。